恶病不宜用补法
本文通过病因病机分析,证候虚实判断,治法用药宜忌等三方面论述了恶病不宜用补法的根据,强调恶病不论正气强弱,均以毒邪深陷久恋为主,治疗自始至终以祛毒邪为重,且不可执迷于“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正胜自能祛邪”之论,而滥施补药,贻误病情。并以瑶医多年临床实践,加以佐证。
关键词:恶病补法
中医药学体系是理、法、方、药体系,通过治疗“证”而达到治疗“病”的目的,通过“方剂”形式进行用药,这都是与现代医学不同的特色所在。正是通过这种医药形式,中医药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出了极为有效的方药。一般而言,中医辨证讲究“八纲”,治疗讲究“八法”,汗、吐、下、和、温、清、消、补的治法,要与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的证候相对应。在虚与实和攻与补的关系方面,一般总要是遵循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的原则。然而,在临证实践中,究意应该怎样理解这一原则,又应该怎样应用这一原则,却需深刻体会才能符合临证实践规律。笔者根据家传瑶医药经验,在对红斑狼疮和诸种肿瘤的诊治疗过程中,总结有“恶病不宜用补法”的认识体会,愿意提出来向医界同仁讨教,不当之处,希求指正。
一、病因病机分析,证候虚浅,毒邪甚深
所谓“恶病”,指的是病情重、发展快、难治疗、预后不良的一类疾病。如各种恶性肿瘤和红斑狼疮就属于“恶病”范畴。这类病如在早期,证候表现往往不引起重视,如咳嗽、胸痛、咽喉肿痛、腹痛、泻泄、关节疼痛等等。从证候性质方面多难以判断准确,而只有通过现代方法探查才能明确疾病的严重程度。而在治疗过程中,由于证候轻浅,也便多以普通对证药治疗。实践证明,普通对证方药在施治中往往效果不佳,随时间推移,病情反而会逐日加重,直至最后达到危殆不治。待到晚期,各种恶性临床表现接踵而至,因病邪久恋不去,且日渐炽盛,消耗人体使之日衰,证候表现是虚弱之象。此时治疗,往往会因病人体质不堪攻击而多用补药,很少会使用大剂攻伐之品,然而正由于此,却多使正气未见其复,反使邪毒日盛一日以至于不可遏制。根据大量实际经验,大致可以证明,以补药治恶病者,极难收到理想的效果。笔者以家传瑶医方药治疗系统性红斑性狼疮和多种恶性肿瘤已十几年,收效显著,濒死的狼疮患者已治愈十数人,各类恶性肿瘤已临床治愈越百人,而有效率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但是认真总结所用药物,大多攻邪祛毒之药,绝少补益平和之品。其中道理,细究起来,就病因病机而论,当为毒邪深在之缘故。
恶病之所以为恶病,重要原因之一就在毒重邪深,危害人体迅烈,且不易祛除。因此欲治恶病,必以猛药方可奏效。对此,笔者倒是相信金元名家张从正的攻邪名论:“邪去则正安,邪未去补之足以资寇”。而恶病不论正气强弱匀以毒邪深陷久恋为主,治疗自始至终亦应以祛毒除邪为重,且不可执迷于“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正胜自能祛邪”之论,而滥施补药,贻误病情。
二、证候虚实判断:正虚为标,邪盛为本
正虚为标,邪盛为本。在虚实概念界定方面《内经》早有明论,即为“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按此界定,实乃指邪气状态而言,虚则指正气状态而言。如疾病实质果能如概念界定那样清楚明确,治疗也就简单了,实证只需祛邪,虚症只需扶正也就罢了。但是实际临床中,所遇到的病症往往要比概念界定复杂得多。而且,对概念如何理解,对病情如何判断,更需一番深刻思考和体验。关于中医治则,更是有“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的规定,然而关于虚实的判断,也需精审才能认识准确。
在多年实际临床中,笔者认为如系统性红斑性狼疮、恶性肿瘤等恶病,要做到有效治疗,就必须要做到证候判断准确。
笔者认为,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在证候表现方面,初期多表现为轻证,晚期则多表现为虚证。初期轻证多忽视,施用轻浅之药当然不足的拔除毒邪之根,所以往往愈治而病愈甚,终至不治。而晚期虚证多被误治,施用补益之品不仅正气未复,反倒使邪气狂张,最终还是徒然。
实践证明,恶病的虚实判断,应当不循教条之理,给以特殊的分析。笔者在临床中体会,对红斑性狼疮和肿瘤,不论初期和晚期,均以邪实为本。因为此类恶病,邪气盛是一直持续始终的。初期证候轻浅时,毒邪便已根深蒂固,而至晚期,虽正气虚衰,但是毒邪却炽盛不退。虽有精气夺之虚象,然绝不可视为纯粹虚证。既然邪气炽盛自始至终存在,在疾病诊断治疗中,祛毒伏邪便应自始至终作为主要方法,以此去解决疾病的主要矛盾,否则,应用补药,势必助邪误病,多年实践使笔者深深认识到,恶病之虚不似常病之虚,常病之虚无邪盛之实,理虚扶正自可收效,而恶病之虚多伴实邪,补之不仅无益,反而有害。故多年来,凡肿瘤等恶病,一经诊断明确,即用家传瑶宝系列攻邪之品攻治,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治法用药宜忌:邪气未除、补之资寇
虚实补泻之理,本是中医千百年总结出来的治疗用药常规,一般情况下自应遵循,不应肆意突破违背。然而病情有隐有显,治疗用药便应有常有变。中医历来强调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主张规无定规,法无定法。在恶病诊治中,立法用药,自应符合恶病的本质规律。否则,空谈玄理,即使头头是道,终是无济于事。
金元名家张从正著《儒门事亲》一书,在书中论病,首重邪气,一反诸家强调正气、重视补益的习气,开了一代先风,其中真知灼见,笔者于恶病诊治实践中体会犹深。张氏说“病之一物,非人身素有之,或自外入,或自内生,皆邪气也。”这是首重邪气之论,他还说:“邪之中人,轻则传久自尽,颇甚则结久而难已,更甚则暴死。若先论固其元气,以补剂补之,真气未胜,而邪气交驰横鹜,不可制矣。”因此他治病多“先论攻邪,邪去而元气复也。”张氏超出寻常之论,用之于恶病诊治为最为切当。
笔者体会,如肿瘤之病,以其恶性生长为特征,生长迅速便需大量营养能量,故晚期病人多呈恶液质状态,大肉下陷,消耗殆尽。此之虚象由邪不可制而成,当此之时,如果妄用补法,滥施营养之物,虚弱之身无力用之,而恶性生长之肿瘤则如久旱适甘雨,利用营养补品,其生长更加不可遏制止。笔者曾查阅《抗癌本草》等文献,大凡能抗肿瘤的药物,十之八九皆为攻邪之品,绝少补益之品,这是实验结论,其原理大概与经氏“邪未去补之足以资寇”不谋而合。笔者家传瑶药,大多为气雄力猛之攻邪药物,应用以来,已治愈肿瘤百余例,无一施用补药者。按常规常理,或有人认为不守经方常道,然治病之道,贵在有效,而有效之方药,必有至理存焉。或有人质疑,虚乏之身不耐攻击、殊不知中医早有古训:攻伐之药,有病者病受之,无病者人受之。而恶病邪盛,正宜攻伐以除之,若斤斤虑及虚实补泻之教条,不能灵活体会应用,虽理近至道,则实而误人。
以上仅是笔者于临证中的经验体会,虽难入大家法眼,但是因其在临证中屡试不爽,故本人体验深切,虽可能对他人无补,但于已却甚为重视,故愿在此提出以求指正。中医理、法、方、药体系博大精深,笔者之体会不过沧海一粟,九牛一毛,且笔者所论多有悖常理,然而确为实践直录,不取文饰,以求公允平正之虚名,望诸家深鉴。
(编辑:阳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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