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的同性恋
“香、玉二人心中,也一般地留情与宝、秦。因此四人心中虽有情意,只未发迹。每日一入学中,四处各坐,却八目勾留,或设言托意,或咏桑寓柳,遥以心照……” ——《红楼梦》第九回
她两腿分开坐在我面前,不停地抽着烟。男式短发,削瘦身材。一身宽大的牛仔衣裤盖住了女性应有的曲线。项链上的子弹壳、皮带上的骷髅头,还有高统登山靴上缀着的金属片,不断在我眼前闪着银光。
我诧异于这身打扮,说: “你很‘洒’(有型)”
她没说谢谢,说: “我想死.”
她是个很仗义的人,能跑几条街为同胞追回一个提包。她也是个很坚强的人,懂事以来只哭过一次,因为看了《五个女子和一条绳子》。如今她却绝望地坐在烟雾腾腾的斗室里,说被一个女子抛弃了。她说爱了那个女孩很久,在她失恋时安慰、开导她,帮她打饭打水洗衣服做作业。于是她们“出双入对” 起来,晚上还常躺在一起聊天。有一天女孩欣喜地把新男朋友带回宿舍,她觉得自己 “被叛” 了。开始每晚偷看他们幽会,她说自己快疯了。
这是一个人们俗称为 “同性恋” 的故事。心理学家告诉我们,青少年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性取向阶段。绝大多数人会告别童年的 “同性相吸”阶段,开始对异性产生朦胧的感情。而有极少数人,会因生理、心理方面某些异于常人的原因而产生“性欲倒错”行为或倾向。个中原因错综复杂,大概有幼儿时的异性装扮、男孩过分依赖母亲而对女性产生“认同” 心理机制、成长过程中缺乏正面异性形象、 “自恋” 情结严重等等。
曹雪芹未必研究过这些理论,但《红楼梦》中的“龙阳之兴”确实有其合理性。他让贾宝玉生长在被女性包围、缺乏男性亲长形象的家庭,又让他先后留情于秦钟、琪官。这也反映了环境于经历的影响是青少年产生“性欲倒错”倾向极为重要的原因。
我在电台里听到SAM一封类似求救的信。于是我很不自量并近乎不择手段地找到了他。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一种人,也不敢知道。我向来就却乏胆量,总是怕这怕那。为什么?如果你从小在大哥的吆喝及父亲的棍棒中长大的话,你也会这样。”
我有点担心地关注着他SAM激动起来的情绪,他眼中却突然出现了异样的温柔。
“我觉得自己弱不禁风,但世上又没什么可依靠,直到我遇到了明。那是一个叫作××之夜的舞厅里,朋友们狂歌滥舞去了。我藏在角落里用天性害怕的眼光看着这片灯红酒绿。旁边一个女孩子喝多了,伏在我身上一个劲喊:“小帅哥快陪我跳舞。”我怎么也甩不开这团软绵绵的东西,这时明走过来,把我扯开说我们跳舞去别理她。我如释重负跟着明步入舞池,舞曲越来越漫,越来越迷人。明开始抓住我的双手,我早听说过明是有“那种倾向”的人,可是我无法拒绝。甚至当他把我越拉越近,然后用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身躯环抱住我时,我有了种被保护的感觉。这正是我寻了很久的东西。从那以后,我们一没课时就找对方,成了一种习惯。”
我想起某位心理医生说:“情绪与情感是两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主观体验。情绪由某一特定时刻、情境引起;情感则较稳定。一般来说,同性之“爱”偏重情绪多于情感。”于是问SAM:“你希望这种状态维持多久?想过改变它吗?”
“改变?真的。其实谁也不希望自己不正常。我一见他就有安全感,然而背后却有很深的负罪感。我曾努力逃避这一切。当我想他时,就把大拇指使劲往外掰,直到痛出冷汗,算是对自己的惩罚。你觉得残忍?当我发觉做足了一切仍无法改变自己,这才是最残忍的。我需要明那种女孩所不能给我的保护。这个世界很可怕。象你这种厚着脸皮来套我话的人,就是可怕的动物。但我现在不那么怕你们了,有明保护我。”一番滔滔不绝后SAM仿佛真的无畏起来,当我告诉他某作家的“在目前异性恋并非压抑的社会背景中,同性恋显得有点做作”的观点时,他竟然让我看了一页日记。我小心地看着,惊讶于他的文采:
“情人节那天,明找我。他打把花伞在雨中看我。我跑到伞下,两人在校园散步。望着明比细雨更迷朦的眼神,我想说我们不要再这样了。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对明的感觉已从寻求保护变为一种略带前卫的虚荣,我还是不愿开口。我们在咖啡厅静坐,暧昧的神情引起众人异样的打量。
明说:“Happy Valentine''s Day.”有两滴泪掉进我的咖啡里。咖啡血样的红,这股红随着咖啡的热气飘散四周,我脑中一片昏眩。”
SAM的日记向人诉说着他内心的矛盾与揪心的痛感。但并不是所有同性恋者都有这样的感觉。如小祥,曾经和几个女孩子“拍过拖”,后来认识了一英俊的男孩子,小祥立即就觉得,以往的那些女孩子只不过是他生命的点缀,而这位靓仔,则是他生命的组成。现在唯一令小祥成天惶惶不安的,不是他的感情投注与大都数人不一样,而是担心其他男孩子把他的“心上人”抢走了。
在我们身边,这样的故事并不多。但确实存在。它们与犯罪行为、酒精中毒和药瘾被西方心理学家合称为 “反社会行为”。尽管卢梭说过:“当青年还未陷入误谬的时候,就需要忠告他们;若是已经陷入误谬了,那就再不可嘲弄他们,侮辱他们;若一再嘲弄,只有激起反抗心而更加专横而已。”但我仍觉得有必要将“反社会行为”的弱点指出,如对生活缺乏正确理想和目标、缺乏自控力、对挫折耐受力低等。这并不是嘲弄与侮辱。
要摆脱痛苦,必现找到痛苦的原因。正如华南××大学心理协会教授说:“这是一个复杂的文化问题,但只要你承认它是一种病,就有治疗的可能。”他还指出青少年必须正视自己,多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有足够的自信,多想生活好的一面,对学业或事业投入多些,这样出现的问题就会少些。
我翻看了一下 “治疗” 的方案,如情感刺激、电击等等,说这很不人道。教授说医生动手术剖开人的身体也不人道,但对于治病本身却是人道的。
于是我在想当我把这极少数的一类人不人道地写出来,对于他们正视自己是否也是人道的呢?但愿这些不幸的青少年,能很快走出不应有的痛苦。
(编辑:蔡旭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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