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9种药物零售指导价公布
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从10月22日起,2349种基本药物将被限定零售指导价。据了解,与现行规定价格相比,有45%的药品降价,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而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近半数药品平均降价12%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这次国家遴选的基本药物都上市销售,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总体上已相对低廉。在定价方面,结合市场实际和供求状况,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调整价格。对于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价格相对偏高的品种,加大降价力度;对于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强、供应存在短缺现象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对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且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中药传统制剂及部分国家规定需较大幅度提高质量标准的品种,少降或维持现行价格。
提价药品都是低价短缺药
此次公布的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相比,约有45%的品种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约有49%的品种价格未做调整;还有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需要说明的是,提价品种都是各方面普遍反映因价格低廉出现短缺的药品,提价的绝对额较小,目的是鼓励企业生产,保障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不超指导价药店可自定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可以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交易价格。
而原来针对具体企业定价或特定包装规格定价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销售也要执行此次公布的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百姓购药可再得实惠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零售指导价格调整后,价格总水平降低,会对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群众不用再支付原来需要承担的15%加价部分。
同时,国家还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施,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明显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等等。这些措施会使得广大群众在享受质量更好的服务及药品的同时,实际负担进一步减轻。
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零售指导价格(元)
青霉素 注射剂 80万单位 瓶(支) 0.92
阿莫西林 胶囊 250mg*24 盒(瓶) 7.4
头孢氨苄 片剂 250mg*30 盒(瓶) 8.0
庆大霉素 注射剂 40mg:1ml 瓶(支) 0.43
红霉素 肠溶片 125mg*24 盒(瓶) 4.4
阿奇霉素 片剂 250mg*6 盒(瓶) 14.2
诺氟沙星 胶囊 100mg*20 盒(瓶) 3.0
感冒清热颗粒 颗粒剂 12g 袋 1.0
柴胡注射液 注射剂 2ml 支 0.39
银翘解毒丸 蜜丸 9g 丸 0.56
藿香正气水 酊剂 10ml 支 0.75
黄连上清丸 水丸 6g 袋 0.75
牛黄解毒片 片剂 24片 盒(瓶) 2.0
(编辑: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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