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网恋激情种下苦果

来源:华人健康网 | 发布时间:2010-08-19 15:16:40 | www.chinesejk.com

由于网恋一时冲动,不小心怀孕的卢燕(化名)瞒着男友刘伟(化名)生下了女儿,谁知男友对母女俩不闻不问。昨天上午,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刘伟应补付女儿前24个月的抚育费4800元,并从今年5月起按月给付女儿抚育费250元,至女儿独立生活时止。


2000年,18岁的卢燕和刘伟在网上相遇,两人迅速陷入爱河难以自拔。很快,这对难舍难分的恋人相约见了面。外表俊秀的刘伟让卢燕大有好感,爱情让这对少男少女冲昏了头脑,偷吃了禁果。2001年3月,卢燕怀孕,而此时“心上人”刘伟却毫不知情,并于不久后离开上海。


2002年1月,卢燕生下了女儿,如梦初醒的卢燕父母立即找到刘伟家人,刘伟此时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心烦意乱的刘伟于一年后提前返沪,但对卢燕的感情却越来越淡漠,原本还准备和刘伟结婚的卢燕终于希望破灭。


法庭上,卢燕声称,刘伟作为亲生父亲,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仅靠母亲微薄的工资收入维持生活,故要求刘伟补付孩子抚育费,并自2005年3月起按月支付抚育费500元。


刘伟则表示,自己愿意尽力承担抚育费。但由于2003年2月卢燕家人到其工作单位吵闹,导致其被辞退,之后便一直无业。现他没有工作和收入,只同意每月支付抚育费150元。经法院审查,刘伟在被单位辞退前,月收入为900元,目前没有正式工作和工资收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均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至于给付抚育费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法院来酌情确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星缘)

(免 责声明:本站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系网络转载,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 代表 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立 即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搜索相关文章:Array )
    {tag_内容页相关信息}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业务联系 | 频道合作
Copyright © 2009 chinese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QQ:6875839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闽ICP备2021013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