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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最大假药案侦破始末

来源:《中国医药报》 | 发布时间:2011-04-26 08:53:17 | www.chinesejk.com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认真清点涉案药品。

 

  图为执法人员查获的大量已经包装好的等待出售的药品。

  案件特点

  ■涉案金额高达1.89亿元。

  ■外籍人员组织实施犯罪。

  ■横跨巴西、中东及我国浙江、江苏、河南、广东、山东、新疆等境内外多地,跨境实施犯罪。

  ■假冒罗氏、辉瑞、礼来等国际知名产品,国际影响极为恶劣。

  ■严厉追究刑事责任,主犯判处无期徒刑。

  ■药监、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办案,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提供了无缝衔接的典型案例。

  ■该案的成功告破,充分显示了我国保护涉药知识产权的坚决态度,充分展示了我国严厉打击涉药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核心提示

  2010年7月,案值高达1.89亿元的深圳市最大假药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主犯华杰(中文译名,英文名WAJEH SULMAN MOH’ D ABUODAH,约旦哈希姆王国国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驱逐出境;主犯吴夏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主犯菲迪(中文译名,英文名FADI ADNAN MOHAMMED FLIEH,约旦哈希姆王国国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

  尘埃落定近10个月之后,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公安局于日前正式披露了该案始末。

  3年涉假1.89亿元

  2005年9月起至案发,华杰、吴夏、菲迪三人等以开办嘉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为幌子,从国外收取假药订单后,到我国非法组织生产假冒“XENICAL(赛尼克)”、“VIAGRA(万艾可)”,“CIALIS(西力士)”等国际知名药企(包括罗氏、辉瑞、礼来等)的产品。

  2005年9月开始,河南籍男子张学胜依照华杰和吴夏提供的样品,在河南省开封县教育电视台播放非法生产的带有与“XENICAL(赛尼克)”、“VIAGRA(万艾可)”,“CIALIS(西力士)”注册商标相同的药品和标识为“EROXIL TADALAFIL 20mg”、“PRAMIL SILDENAFFIL 50mg”的药品,并销售给华杰、吴夏等人。随后,华杰、吴夏指使李某和黄某对假药进行质检、分装并发货到香港,由菲迪在香港收货后再销往巴西圣保罗和叙利亚等地,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578.33万元。

  2007年6月,冯桂萍、曾奕忠非法生产、销售58万板标识为“PRAMIL SILDENAFIL 50mg”的假药给华杰,由李某和黄某质检、分装和包装后,发货到香港,菲迪收货后再销往巴西圣保罗,涉案金额338.7万元。

  2008年5月25日,华杰与吴夏从约旦人MADHHABUZED处购得39,935板共计838,635粒标识为“Xenical Orlistat 120mg”的药品,通过李某和黄某质检、包装后,准备销往国外。该批假药于同年6月12日被查获。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鉴定:该批药品系冒用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赛尼可”(Xenica1)注册商标的假药,涉案金额为30.973万元。

  2008年3月至5月,华杰、吴夏、菲迪将4.82万板假冒“VIAGRA(万艾可)”、45.97万板假冒“CIALIS(西力士)”等药品及外包装盒、防伪标识等通过深圳永辉物流公司发往义乌,交由萨迪(外籍)发往境外。经鉴定,该批药品共价值人民币10411.9595万元。

  截至2008年,华杰等人3年间累计涉案金额已高达1.89亿元人民币。其中查获的药品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鉴定,或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或所含成分超出正品药品的16~18倍。

  群众举报查获惊天大案

  2008年,浙江义乌警方在调查一起假药案的过程中接到群众反映,嘉柏公司有可能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根据这一线索,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立即展开行动。

  经侦查发现,嘉柏公司非常警惕,购销的物品均通过物流公司运输。对此,公安部门分析认为,不管犯罪嫌疑人运用怎样的反侦查手段,其接货和支付货款终归需要人操作,有人操作就有人要露面。

  但难点又出现了,嘉柏公司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建材、陶瓷、衣物、木材、纸张、塑料制品、玩具、日用品等等,而在组织货源、运输货物、签订合同的每一个环节,具体分工明确,始终都是单线单人联系,使用互联网和手机等高科技手段传递信息。在运输过程中,始终坚持人货分离,运货人只凭两个电话号码分别与发货人与收货人联系。行车路线不明,也不知货从哪里来,具体送往哪里。货到深圳后的当天就通过物流公司运走,对物品是什么东西,是否为药品等情况,侦查人员一时也无法掌控。

  针对上述难点,办案人员深入到各货运公司调查。经过长达4个月的调查后,2008年6月10日,中铁快运公司托运记录上的一条信息吸引了侦查人员的注意力。该信息显示:发货人为张学胜,收货人为嘉柏公司员工蒋婷,但联系电话则是吴夏,货物名称为保健品,发运地为河南开封,到达深圳时间为两天后。

  通过跟踪这批货物,2008年6月12日,深圳警方一举将华杰、吴夏、张学胜、李康兰和黄宜辉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大批假药。随后,深圳警方又将外逃至浙江省金华市的犯罪嫌疑人菲迪抓获归案,并在河南开封查获了张学胜生产假冒药品的窝点,收缴制假机器6台。之后,又将逃匿广州的犯罪嫌疑人冯桂萍抓获归案。至此,彻底摧毁了嘉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华杰等人的假冒药品生产、销售网络。

  联合办案实现无缝对接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柳滨杰介绍表示,该案的成功侦破得益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为了使双方的沟通进一步制度化,深圳药监部门与深圳公安部门还曾联合签署了一份《打击涉药犯罪行政互助合作备忘录》,并积极推行“联合办案”模式。在该案的侦破和追溯过程中,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全程参与,共同承担责任。

  2008年,获知该案件线索后,深圳市药监局就指定了专人专门负责在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专业技术和联系检验机构等方面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该局为办案人员讲解《药品管理法》等专业法律法规,为公安干警提供法律技术平台,并联系药品检验部门为涉案产品进行检验鉴定,共检出2批次不含标示成分,2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5批次具有药用功效的假药,以上药品均构成可能贻误诊治的后果,存在严重危害性,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情节方面的证据。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深圳市药监局则充分利用药监信息化平台,及时了解涉案公司、涉案人员的资质信息和涉案药品的技术鉴定信息,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及时掌握案件线索,通过研判锁定犯罪情况,并联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出具证明,为涉案产品按假药论处提供了权威证据,对案件定性、成功追诉刑事责任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知识产权侵权成为普遍性的国际问题的今天,此案的成功侦破,显示了我国坚决打击涉药侵权的坚决态度,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典型案例,为今后查办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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