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中期保健及胎儿监护
来源:华人健康网 | 发布时间:2011-07-08 21:33:31 | www.chinesejk.com
产前检查
从妊娠24周开始,定期产前检查,包括体重,血压,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肝炎免疫测定及胸透等。发现异常就可以及时处理。
产前诊断
有指征者,孕满16周以后,以孕妇血液中的甲胎蛋白测定结果作为筛选指标,疑有畸形或遗传病胎儿,可以进一步作宫内诊断,包括B型实时超声、羊水细胞培养组染色体型分析、血型检查、生化检查,有条件的还可以作基因诊断及羊膜镜及胎儿镜等检查。
胎儿监护
孕妇自我监护如听胎心、数胎动。通过四步触诊及测量子宫高度、腹围等指标绘制妊娠图。B型实时超声仪检查,了解胎儿宫内发育及胎盘成熟度、羊水量,发现异常可以作及时处理。
(《摇篮网》供稿)
(编辑:单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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