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面包也要爱情
讲述人:卢茜 / 性别:女 年龄:21岁 / 职业:销售
从小我就知道钱的重要
我的初恋在16岁,上初三的时候。我喜欢班上的戴翔,那时喜欢一个人大半是因为外貌,我也不例外。戴翔高大,篮球打得帅,而且他“拽”,对女孩子不假辞色,越是这样就越有女孩子喜欢他。我每天给他买过早,他打球我送水,来不及吃饭我就送饭,就这样才打败很多对手把他给追到。
很快,我的家里人就听说我恋爱了,我妈马上提出了反对意见。她反对不是因为早恋影响学习而反对,而是因为戴翔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我的家庭是很现实的,我妈从小就教我,女孩子书读得不好不要紧,关键是嫁到有钱的好人家,自己过得好,让家里人也过得好。当初我对我妈妈这话不以为然,也很不理解。直到我十二岁那年才真的发现钱的重要性。
那次是在我奶奶家吃年饭,大年三十的中午十二点饭就做好了,可不能开席,因为我的叔叔还没有回。叔叔是做生意的,也是家里最有钱的,所以他不回,大家都不能动筷子,虽然他是我爸爸那一辈人里面最小的。一直等一直等,到两点叔叔还没有回,几个小孩已经饿得哭了。我一气之下,就拿筷子一个人坐在桌上吃起来。我爸一看我这样,就把我拖下桌,真的是拖,我都在地上打滚了,我爸都没有松手。那天我倔着没有哭,反而是我妈抱着我哭得很伤心。当时我就在心里发誓,有一天我也要很有钱,要大家都等我开饭,都看我脸色说话。
但遇到戴翔后,我就只知道自己喜欢他,要和他在一起,我自己发的誓,还有我妈妈对我的教诲,我都忘记了。毕竟那时年纪小,所以爱情还是至上的。很快我们就初中毕业了,戴翔在武昌读书,而我去了汉阳的一所中专。我读书的地方离家特别远,所以得住读。每逢星期天,戴翔都会把我送到学校,然后自己再回武昌,这样他在路上要奔波三个小时。他每周都坚持送我,三年时间,风雨无阻。戴翔的父母也对我很好,他妈妈总是准备很多好吃的让我带到学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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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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