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浅谈南阳贴“膏药”事件背后的“无视”与“无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 www.chinesejk.com

  事件回顾:罔顾事实,谎称“保健用品”为“膏药”

  据报道:该事件起因是6月18日,家住南阳市嵩山路的王彦祥因肝硬化晚期合并肝肾功能不全其腿上淋巴发炎阻滞起了个淤疙瘩破溃,到家门口一个诊所看病时,在医生开了西药并推荐其贴敷了奉天扶阳天下固本保健粉,谁知在服下西药和贴膏药后几个小时病人出现不适症状。家属赶紧将其送到医院治疗,经医院用药抢救后,于次日凌晨终因呼吸循环衰竭不治身亡。

  然而,纵观众多媒体的报道,似乎都无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报道中多次提到的“膏药”,实际上并非“膏药”,而是由国医圣手杨凤明研发、河南省善德中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扶阳天下”牌固本保健粉。既然是保健用品,那么“保健用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常识相信大家都是知道的。

  事件疑点:无视事实,本土中医药企业被推向舆论的风口

  事件发生后,迅速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更有甚者,在案情尚未明朗的情况下,以“标题党”、“产品图片”等形式含沙射影,无形中将引发本次事件的主要责任指向了“奉天扶阳天下”固本保健粉运营公司——沈阳扶阳天下中医药研究有限公司和生产厂家——河南善德中医药有限公司。

  然而,虽然小编也难以断言其中的究竟,但通过各大媒体的报道,还是发现了多处其中的疑点:

  1、从该膏药的外包装来看,已经明确标识该产品为保健用品,不能代替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保健食品使用。那么本次事件中的李医生为何还将明确标识为“保健用品”的奉天扶阳天下固本保健粉当做“膏药”开具给肝硬化晚期病人病人使用呢?

  2、该产品作为外用保健用品,其生产厂家在注意事项中也已经明示皮肤过敏及有破损处禁止使用。

  3、其生产厂家在注意事项中也已经明示出现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那么,在患者使用过程中既然出现了过敏反应,作为主治医生为何不第一时间让患者停止使用?

  4、患者死于呼吸系统衰竭与使用其医生开的西药或医院使用药品、抢救过程所采取相关措施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呢?

  透过以上几点,我们不难发现,众多报道中无视所谓的“膏药”实为“保健用品”的事实。或许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但却无形之中将中医药推向了舆论风口的浪尖。

  后续跟进:无视扭曲了事实,无知岂可再被无视

  早在2010年2月21日,河南省卫生厅发布红头文件,(豫卫通告(2010)1号通告,明令禁止了相关企业标注“豫卫健用字”的批准文号。然而,在该事件的后续报道中,相关无知律师却仍然表示:该次事件中的“膏药”所用的保健粉根本不能称为保健粉,因为没有药准字,健准字,更没有医械准字(相关法条明确规定:医疗器械不允许添加中药成分,否则按违规添加假药处理)。更何况,保健用品生产企业施行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每一款产品的生产都必须经过省局卫生部门、质检部门、疾控部门、标准化处相关处长、专家签字评审后方能生产、流通。而国医圣手杨凤鸣研制、河南善德中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奉天扶阳天下固本保健粉也是这样按规定生产流通并率先经中国质检检验,是相关部门认可的保健用品。

QQ图片20180628125811.jpg
 
QQ图片20180628125801.jpg

  另外,早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便首次把保健用品归纳为国家健康服务业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4] 57号文件等都能具体体现保健用品在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及促进地方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价值和地位。

  结论:正视事实,客观报道。悲剧已然发生,死者为大,希望相关方面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勿让该次事件持续扭曲发酵,也别再给祖国中医药的发展抹黑。更希望我们的本土中医药企业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民族中医药事业的大好形势下,灵活运用中医药的保健作用为大众百姓的健康服务,进而为祖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

(免 责声明:本站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系网络转载,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 代表 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立 即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搜索相关文章:Array )
    {tag_内容页相关信息}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业务联系 | 频道合作
Copyright © 2009 chinese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人健康网 版权所有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QQ:6875839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闽ICP备090409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