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手机窃听器现身网络 手机监听器让隐私不在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10-08-18 16:05:38 | www.chinesejk.com

几千元一套手机窃听器现身网络,能偷听全球范围的手机通话?近日,有读者向记者报料,网上出现www.xxx.com出售类似手机窃听器现身网络~的网店:本公司经营的产品有:远程窃听无线窃听器、手机窃听器、监听器王、反窃听器、监视器……”声称当你进行手机通话时,窃听者只需在其窃听器上输入你的号码,就能在空气中截取你通话的无线电波,了解或录音对话全部内容,以及能收发短信。

“这简直太可怕了,随身带的手机成了窃听器,收发的短信也能被人看到,还有隐私可言吗?”

如果登陆该手机窃听器网站可以发现有售卖这种产品,价格从600元到8万多元不等。从网站上提供的图片来看,这些手机窃听器外观上有类似对讲机的便携式的,也有可与笔记本电脑连接的功能齐全的,销售这些产品的公司来自福建、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并且有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趋势。产地大多出自我国台湾地区、美国、俄罗斯等地。

特别值得提及的是一款叫做“监听器王”的产品,用户在上面输入手机号码,该手机的通话内容就能被全部监听器并录下来。据报道“监听器王”的主要客户都是私家侦探和保镖,还有一些是为打官司而获取证据的人,也有人用它监听器商业机密。


家庭妇女成手机窃听器购买主力

据了解,这种手机窃听器最受已婚女性欢迎,她们大多用于调查丈夫是否有不忠的情况,不惜为这样的设备一掷千金。还有一些家长用来监听器孩子是否迷恋网吧等等。网上还出现售价高达数万元的“监听器王”,据介绍,这款产品的主要客户都是一些私家侦探和保镖,还有一些是为了打官司而需要获取证据的人。

至于是否有人利用这些监听设备进行违法活动,就不得而知了,按这些产品的说明,窃取商业情报易如反掌;如果明星被窃听,那就更无隐私可言了……

网站还提供了相当周全的服务:为方便客户立即使用,特别准备了已经安装好芯片的手机,客户还可以将自己想要的手机的品名、型号告知,他们即可以按需为客户提供。所以那些无缘无故收到手机的人士可要当心了,说不定这就是一个窃听陷阱。这不禁让人想到去年的贺岁片《天下无贼》,火车上的傻根不知道身边有贼,其实到处都是贼,那么如今手机如此容易遭到窃听,我们岂不是就像另版的“傻根”?

手机窃听器窃听原理与防御

在手机通话中,绝大部分信号都是浪费掉了的,信号的部分流失对手机和基站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手机窃听器”就是利用这个原理实现空中信号拦截的。如果不借助反窃听等技术手段,普通用户很难发现自己被窃听。

从技术上,制作这种窃听器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取决于对通信网络底层技术细节的掌握程度。此外,如同电脑芯片一样,手机芯片也有可能被国外的芯片制造商预留接口,给窃听者开方便之门。所以,用户要特别警惕,手机的识别码等底层信息不要轻易透露给他人。

而相对于手机而言,固话安全方面显得尤为突出,首先,如果固定线路被人搭线窃听会对线路的电流、电频产生影响,声音的质量会有有影响,容易被察觉;其次,固话采用有线传输方式,是一种端到端的加密方式,保密性好、安全性高,这也是为何长期以来,固话都是党政机关、驻地部队等对信息安全要求较高的单位的首选通信方式的主要理由。所以,商业间如果涉及机密事件最好也是通过电话,让自己的信息安全得到保障。

最后,透过“手机窃听器”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事例,我们在思考:谁来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呢?我们认为,只有一方面,提高公民的隐私保障意识,每个公民应该有维护自己个人资料的权利。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政府应指定相应的可操作的法律来监督,采取合法的隐私保护措施。最近令人鼓舞的消息是,有关部门透露,在今年年底将提交全国人大讨论的民法典的框架里面,会正式出现“网络隐私权”的讨论。据悉,北京在信息安全规则制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关立法正在进行。严格的法制将会规范个人信息保障机制的健全。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通过道德教育加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才能实现,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才会有一个相对自由、个性的空间,进而我们的社会环境距离儒家思想中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理想境界更近一些。

律师:买卖手机窃听器或触及刑法

记者就读者反映的网上存在“手机窃听器”销售问题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蔡海宁表示,法律保障通信自由,任何非法窃听行为都是违法的,出售和购买相关器材的网站也是违法的。另有法律专家介绍,“刑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专业间谍器材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法律对此是有明令规定的,只能在特殊的主体间进行流通,是不允许民用的。”该法律专家表示,“手机窃听器”属间谍器材,销售手机窃听器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已构成刑事犯罪。同样,购买手机窃听器的人也属违法。

(编辑:庆国)

(免 责声明:本站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系网络转载,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 代表 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立 即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搜索相关文章:Array )
    {tag_内容页相关信息}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业务联系 | 频道合作
Copyright © 2009 chinese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人健康网 版权所有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QQ:6875839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闽ICP备09040914号